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相关规定,我校将面向社会人员、本校应届毕业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2026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如下:
一、机构介绍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是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在职培训、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竞赛等工作。学校系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2年起,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二、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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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等级 |
评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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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老护理员 |
4-10-01-05 |
5、4、3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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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孤残儿童护理员 |
4-10-01-04 |
5、4、3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三、认定计划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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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业名称 |
认定等级 |
收费标准 |
报名月份 |
考试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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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 |
5 |
300 |
1-11月 |
1-12月 |
|
4 |
3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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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00 |
注意事项:
1.开考职业、等级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zhixiang2005.com/)适时发布公告;如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更新,以各职业新标准为执行依据。
2.所报职业(工种)的认定批次人数为20—30人之间,否则将顺延至下一批次进行认定,以此类推。
3.如遇重大政策变动、学校重大活动冲突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将及时调整(取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认定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考生登录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系统选择相应考试批次,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报报考信息及证明材料,报名链接:http://mzhyjn.px.chaoxing.com/),报名流程详见公告。
(二)考试形式: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机考)、操作技能考核(现场、模拟操作)形式,两项成绩均为百分制,皆达60分为合格。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三)报名材料:
1.在线填写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人像页、国徽页电子版照片。
3.近期(6个月内)免冠电子版照片(白底,200KB以内)。
4.以下材料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提交:
①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②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龄证明。工龄证明以社保记录为准,若无社保证明则以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工龄证明为准。
③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要求的,需提交学历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申报时应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的有关要求,确保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和证明材料真实。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四)缴费:考生资料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缴费,认定缴费成功后,缺考考生不退还认定费。
(五)报名及咨询:
1.地址: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图书馆4楼3419办公室。
2.咨询电话:028-60612712。
附件:1.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转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47号)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2025年12月18日
编辑: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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